關於 個體經濟學 (大二選修) 與 個體經濟學原理 (衛忠欣 06182009)
1.目的:有意升學的 UB1 & UB2 同學應把握機會修讀,98學年度新生適用的國際企業管理系報部課表,已經刪除原本國際企業系課表中的(大二)選修課:個體經濟學與總體經濟學。
2.發言人背景:從 1985到現在,由美國到台灣,我教過大一到大四、碩士班、博士班與經濟學相關的課程,日夜間部都有,由高教體系至技職體系。將近十年前,教育部政策大轉彎,讓各校自擇夜間部轉型類別,熟悉這段歷史的真正第一線教育工作者,應該知道進修部與日間部的課表,為何會存在「必要的差異」。我從不敢說自己是優良教師,但也沒人敢說我不能勝任。與所謂「官大學問大」、連夜間部授課時段都霧煞煞的外行專家相較,我確實有話要說。理直就氣壯,當著評鑑委員面前,也是一字不改。
3.目前UB1 的個體經濟學原理 (Principles of Microeconomics),比高教體系大學的經濟學(原理)(上),深度與廣度都要差一截。理由很明顯:考慮我們學生背景的差異、堅持採用英文教材的取捨 (trade-off)。UB1 的總體經濟學原理 (Principles of Macroeconomics),與高教體系大學的經濟學(原理)(下)之差別,同一道理。誠然,本系不(能)以輔導升學為教育目標,但是教師有責任,提醒同學:我們的大一經濟訓練,與轉學考試、公職考試、商管類研究所筆試的標準,確有落差。原先設計的(大二)選修個體經濟學(Microeconomics)與總體經濟學(Macroeconomics),用意在此。我們之所以隔年開課,也是不希望浪費開課成本。
4.個體經濟學原理,當然可以改名為經濟學(一);總體經濟學原理,當然可以改名為經濟學(二)。問題是,依據傳統二分法,經濟學這個百年老店,常被拆成個體經濟學與總體經濟學。如此一來,國際企業管理系一年級的經濟學(一),是否會被誤會、甚至譏笑是自我膨脹為大二程度?在美國、在國內一般正常的商管學系,大一修的是經濟學原理一與二(或上與下),大二則是(必修或選修的)個體經濟學與總體經濟學。
5.某科技大學把一年級的經濟學課程,分別稱為個體經濟學與總體經濟學。我請教何故,他們回答:「因為學生在高職就學過經濟學啦!所以當然要命名為個體經濟學與總體經濟學。」-- 如果有人能證明,該校學生轉學後,可以拿該校大一個體經濟學與總體經濟學,抵免新學校大二的個體經濟學與總體經濟學,我願輸NTD1,000!難道說,不用大腦思考、撈過界的白癡,不是個案,竟是常態?!
6.老一輩常引用(out of the context, perhaps)陳之籓筆下的「專家,只是訓練有素的狗。」寫到此,我有一比喻:捨貓不用,用狗抓鼠,有效嗎?
7.有人或許會說:誰會想修個體經濟學與總體經濟學啊?好說!想修的人數超過10,我都不會相信。但是請問:很多學生會說不喜歡經濟學、統計學。這一事實,會讓研究所(當然不是文藻的研究所)不想考經濟學、統計學嗎?門都沒有!這樣的白話,夠清楚吧。高年級同學應該聽我說過(也很可能已經忘記),在交大求學時,我自己的大一經濟課程,是老師施捨60分過關,一直到大三下,為準備升學,才逼自己重新唸經濟學、半年後竟愛上經濟學,現在依然如此。我拿自己曾是邊緣生的例子,說明學生不喜歡的,有時會成為學生需要的。大學開選修課,不是在看人氣排行榜,應該是看,我們能為學生,提供怎樣的資源。高層是否不願意面對:「高年級同學究竟在補習班耗去多少時間?」,這一類的尷尬問題?很多年前,我的一位好友,當時擔任某工程學系系主任。談到圖書館的紙本期刊閱覽率低的議題,他竟說:「應該在期刊內裝置電子感應器,閱覽率低的期刊,逕予停訂。」當時還沒有流行「白目」這名詞,所以我是用更難聽的話回應。
歡迎全貌轉寄、文責自負。身為知識份子,這點擔當,還是有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