Dear students in UB4:
這是班導師第一次、也是最後一次給你(妳)們的公開信。首先要恭喜大家,學業告一段落,應該興奮地邁向人生的下一階段。即使有極少數延畢同學,也應該滿懷喜悅與抱持感恩之心,只是晚半拍離開這個四年的環境罷了。(上課不是也有遲到的嗎?遲到的同學,未必會有較差的學期成績。)當年我大學畢業時,也是如此心態。估計諸位至少還有60年的人生旅途,所以這四年只占十五分之一,很多喜怒哀樂,終將變成不重要的回憶。然而,我敢預言,這四年的歷練,應該是獨一無二的。
正因為『獨一無二』,我衷心希望,贈送大家「誠信、原則」四字,盼望大家能一生受用。有人應該聽說一些關於下週一晚宴的最新發展,身為班導師,我有責任提供第一手報導。在系學會會員大會(與系師生座談會合併舉辦)之前,系學會會長就客氣地與我商議系學會送舊晚會之地點問題,在過程中我也提醒她,當初我逐一發送 MSN 訊息,籲請 UB4同學繳交會費,一來糾正常見的大四生不繳會費之怪象,也保證系學會的送舊餐會能與謝師宴合併舉辦,可望節省時間、人力與金錢。在當天會議中,我又報告一次,包括系主任在內,與會的老師也聽到此一小小創舉。未料,五月初,系學會竟然告知:系學會送舊,與謝師宴是兩碼子事。我立即發信提醒會長與系主任,所得到的答案,甚至出現「搭便車」這類字眼,令我詫異、遺憾。
我在部落格寫道,我遺憾、也抱歉,曾經眼瞎耳聾為不值得付出的團體或個人背書、支持。我有自由,不參加有違誠信原則的活動。我有義務,拒絕為有違誠信原則的活動助陣、鋪路。身為教育工作者,我不可能現身說法,告訴同學:「背信是可以被接受的。」我任教的課程裡,作弊是不被允許、也沒發生過。胡搞瞎搞的企業確實存在,希望諸位將來不會遇到,至少趁還沒踏入社會之前,我們能提供正確的示範。基於此原則,我無法為系學會這樣的行為背書,也不應該參與。
不同於二十年前的校園文化,今日的系學會,已是一社團組織,系主任是當然的指導老師,只是不像其他社團的指導老師,沒有校長的聘書,學務處也好意讓各系自行輔導。系上老師,沒繳會費,但是基於教師使命感與情緣,總是希望在旁助陣、協助。我當然會憂心,往後系學會如何能收到大四生的會費?該說的話已說,能幫忙的也做了,自認問心無愧。
有人問:「你會生氣嗎?」基本上,這都是教育的一部份,學生犯錯,是可以被原諒的。我真的覺得,系學會此舉,陷我於不義,因為我勢必失信於諸位。已經繳交系會會費的同學,如果相信我這裡的歷史陳述,請接受導師的道歉。因為不相信會有(部份)退費之奇蹟,我誠懇地自掏腰包,補償繳費者每人一百元(正好是會費的三分之一)。非全額退費,並非異象,大家就看開一點,爾後保持一些戒心。如此,我們親身體驗『誠信』之可貴,堅守「原則」之勇氣。也是一件好事!
如果有同學想與導師聊天吃飯,我還蠻好約的。費用不是問題,大家依照所得的「比例原則」推算即可。這兩年我與同學的小組餐聚,不是進行的還好嗎?我在學生時期,與尊敬的老師吃飯,也都是如此,將心比心,也是良好的傳承。我計劃為「原訂計畫」奉獻的一些紀念品,將改留給我們的小團體聚餐抽獎用。
感謝同學閱讀至此,請相信我逐字敲打的時間,應該是諸位瀏覽時間的十倍,該相信我的誠意吧。
祝
一帆風順!
衛忠欣
後記:
"Behold, I am doing a new thing; now it springs forth, do you not perceive it?”
"My grace is sufficient for you, for my power is made perfect in weakness."
I saw those two quotes (from Bible) from my friend's web site after typing this letter.
Now I know where I got the strength and courage to stand tall and have faith.